《“所”事》:基层法治“孺子牛”的“所”事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记者 田汝晔 王媛 岳致呈 见习记者 张瑞雪
9月8日下午,忠诚的力量——“讲好山东政法故事”创意传播大赛暨“我的政法故事”征文优秀作品展示在济南举行。在诸多精彩的一线故事中,一位“孺子牛”的“所”事引得现场赞叹连连,观众纷纷感慨细琐的基层法治工作的确需“大智慧”。
烟台市古现司法所所长栾谨清便是这位勤勤恳恳的“孺子牛”,“栾所”也是辖区群众对他的爱称。自1984年底参加工作以来,38年如一日,栾谨清几乎踏遍了烟台黄渤海新区的大街小巷,累计服务群众8万多人,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千多起。他坚持手写卷宗,每年要用掉60多支签字笔。
“你栽树不要紧,得经常修理,你看现在这个树都趴在人家墙头上了,按照《民法典》的规定这样肯定不对,你明儿等风凉的时候,全部清掉,别影响人家,有问题解决问题,打仗能解决吗?”栾谨清讲起一次村民因夹道栽树发生争吵的调解,他常常扮演最公道的评理人,也常怀解释法条的耐心与专业,所以通常三两句话就能消除矛盾双方的矛盾。
“谨清品牌调解室”是他专为深入群众真实生活经验而设。“群众法治意识高了,纠纷就少了,有了矛盾纠纷很多也就地化解了,法治关口就好守了,我们这座城市的法治底色就浓厚了。”栾谨清的“群众路线”使得辖区群众逐渐有了“遇事先调解”的观念。
栾谨清不仅关心普通民众的琐事,也关切着更边缘人群的生存。在他的帮助下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开了一间食品店,对方告知:“幸亏您帮着开了这个店,现在踏踏实实做个买卖真好,收入也挺可观,我现在就想着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”对辖区每名刑满释放人员,他都尽其所能的提供帮助,“为啥叫安置帮教,就是要安置好、教育好,这是我们的责任。”栾谨清郑重地说。
今年,栾谨清就要退休了,但他十分不舍这份基层法治事业。“总感觉退休离自己还很远,一点也不盼着退休。”他笑着说。先后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、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称号,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,这是他的荣誉,也是他继续向前一步的动力。
栾谨清扎根基层的38年是全省1842个司法所,8500多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缩影,他们用初心与坚守推动着基层法治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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